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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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无形资产转让收入,无形资产转让会计分录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情况:一是转让所有权(出售所有权);二是转让使用权(出租使用权)。这两种转让取得的收入(出售价款和收取的租金)应当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处理,无形资产转让但转让所有权要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让使用权不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只将履行转让合同条款过程中发生的自己承担的费用(如派技术服务队发生的费用等)当做其他业务成本处理。

现以专利权为例说明无形资产的核算。例23 某企业购入一项专利,付款6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无形资产转让该项专利购入后使用3年整之后又出售给其他单位,取得收入45万元,按规定要交纳5%的营业税、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无形资产转让试确定该专利入账、摊销、出售等价值及出售转让所获得的利润。(1)购入专利时增加“无形资产”价值60万元(2)使用专利3年摊销无形资产价值=60÷10×3=18(万元)(3)出售专利时“无形资产”账面余值=60-18=42(万元)(4)出售专利记入企业“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金额=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