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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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会计准则

应交税费会计准则,应交税费准则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应交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

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般在贷方,应交税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科目按应交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应交税费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