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又称成本法,是指在当前条件下完全重新购建相同的评估对象所需的重置成本扣减评估对象已损耗的价值,据此确定评估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的理论依据是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其价值也越大;资产损耗越多,其价值越低。从这个意义上说,重置成本法所评估的价值是以当前重置成本以及历史损耗为依据的,其本质还是历史成本为基础,与资产的未来运用效率无关,因此重置成本法评估的价值是会计价值。
因此重置成本法所评估的价值能被人们认可的原因可以这样解释:资产持有人要出售该资产,其售价不应低于其成本,否则无利可图;资产购买人出价不愿高于其成本,否则,不如自己购建。因此买卖双方要达成交易的均衡价格就是重置成本。重置成本还不完全是会计上的成本,它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不仅仅包含重置时必要的材料、物料、人工、利息及税费消耗,而且包含投资利润,即消耗的会计成本中应创造的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说,重置成本是价格的含义,资产的定价是依据资产所消耗的杜会平均重新建造成本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重置成本法考虑的是资产的过去而不是未来,而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收益才是价值的源泉,因此该方法的应用受到一定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