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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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治理问题研究,跨国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跨国公司也是公司,跨国公司对其治理的研究也起源于“ 企业契约理论”及“委托一代理理论"。“企业契约理论”是指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企业所追求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跨国公司但是参与企业契约的各方目标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委托一代理理论”认为公司治理源于产权形态的分离,假如没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就不会产生所谓的代理议题,进而也就没有研究公司治理的必要。

这样,追根溯源,基于两种理论,研究跨国公司的治理必先研究产权,产权的制度安排无疑是考察和探讨跨国公司治理的逻辑出发点。正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了委托- -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企业契约各方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委托一代理关系还要受到信息不对称规律作用的影响,这样,利益的失衡和冲突就在所难免,所以就产生了公司治理问题。然后,通过法律予以规定,比如1985年英国《公司法》规定,跨国公司公司治理是由董事、股东和审计员三方构成的一种制度,通过法律把所有者即股东与管理者即董事分开,并规定各自职权。这里,英国《公司法》专门规定了审计员,跨国公司认为董事是管理部门的领导者,指导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股东的作用是确保董事这样做;而审计员则保证公司不会有财务违规现象,确保董事能够提供-一个“真实而公平”的公司财务绩效状况。所以,在治理问题上,各国的规定未必一致,但是,其理论依据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