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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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上市公司治理

股权结构决定和影响公司治理。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由于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自身特点,上市公司导致其形成了与民营上市公司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的公司治理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核心委托—代理问题突出Berle和Means最早发现,随着现代公司制的发展,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趋势。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委托—代理问题;而从契约经济学角度而言,这是由于契约的不完善性引起的。上市公司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根本是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整个公司治理实质上就是如何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所存在的利益相关者关系问题。委托—代理理论发展至今,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这是最核心、最本质的委托—代理问题;第二,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关系问题。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而言,主要的委托—代理问题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即核心委托—代理问题。

中国的国有企业,其所有者是全体劳动人民,在事实上由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全民行使所有权。国资委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投资机构等是国有资产的实际所有者,负责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行使具体所有权。在体制未能完全转型的大背景下,这种特定的国有产权制度安排,仍然导致了政企不分、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这导致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面临的主要治理问题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从基本特征看,这就是弱所有者,强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