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再融资必要性
公司再融资必要性,再融资对公司影响对股权再融资的监管是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监督的重点之一。公司再融资笔者认为本研究得到的结论对改进现有再融资资格监管以及再融资决策程序监管具有一定的意义。
中国证券监管当局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有明确的限定,公司再融资比如增发公司融资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10%,配股公司不低于6%,(详见第I章第1.2节)。限制再融资资格的目的是用行政判断代替市场判断,以求资源流向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高的上市公司。政府和市场谁更“聪明”?这个问题不是本书讨论的重点。公司再融资我们要讨论的是用融资前的业绩来推测企业未来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否合理。根据本书的研究,再融资公司融资前的业绩优势并不能保持到融资后,并且第5章的回归分析指出,融资前净资产收益率越大,再融资后股权价值收益率越低。这些都证明通过融资前的业绩来筛选再融资公司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融资前净资产收益率所体现的是现有资产价值,公司再融资而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取决于投资机会,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正相关关系。
如果必须用政府判断来代替市场判断,公司再融资那么对再融资资格审查的重点也应该是投资机会方面。根据本书的研究,在存在控制权收益的情况下,公司再融资投资机会的信息很难清晰地向市场传递,也没有影响到再融资后股权价值的增长。公司再融资在市场行为很难减轻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利用其行政优势帮助投资者辨别投资机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