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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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改革思考录

中国金融改革思考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的金融体制也开始发生变化,金融改革在“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指导思想下逐步转变。根据1978年的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从财政部分离出来独立运行,这标志着金融改革现代中国金融体系建设的开始。1979年2月,金融改革国家推出“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试图冲破传统的集中分配信贷资金的体制,调动各级银行管好、用好资金的积极性。

这时开始形成金融机构创建热潮:1979年2月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1979年3月又分离出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1979年10月成立了金融改革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插图]; 1980年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北省挂牌营业[插图];1981年4月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插图]; 1981年成立了专门管理运作国际金融组织转贷款的中国投资银行;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从1982年起,中国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花旗银行等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大陆;1983年重建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虽然这一阶段的金融改革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意识下,按照“走一步看一步、看一步再走一步”的原则逐步展开的,对于究竟改什么,如何去改,怎么样才能够既收到金融改革改革的积极效果又尽可能避免改革的副作用等问题并没有清晰的认识。此时的中国人民银行除承担监管职责之外,还担负着占全国银行业务极大比重的工商企业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存款业务。但是,这个阶段是中国金融制度改革的准备和起步阶段,也是中国金融体系开始制度调整的阶段。金融体系和结构出现的变化,主要金融改革表现在实现金融结构多元化,打破传统制度一统天下的组织结构,建立二级银行制度的框架等方面。这一改革阶段形成的经验、知识积累和思想观念为后来的改革提供了基础,同时金融改革确立了改革方向并创造了改革所需的条件(如市场概念的基本要素和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