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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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

信贷资产前面提到过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信贷资产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信贷资产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的,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主要包含四类。第一,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第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第三,证券资产证券化,是指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第四,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而狭义的资产证券化则仅仅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工具,有其基本的运作原理,具体表现在风险隔离原理、资产重组原理、未来预期现金流分析和信用增级原理。信贷资产风险隔离原理是指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银行通过将基础资产(指银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与其他资产相隔离,从而达到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增加资产证券化参与各方收益的目的。信贷资产资产重组原理是指资产的所有者或支配者对其拥有的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从而实现发行证券的目标。未来预期现金流原理方面,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关键就在于可预期的现金流,信贷资产以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进行融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主要运行方式。信用增级原理是指在银行进行证券化的过程中,通过各种信用增级方式来保证和提高整个证券资产的信用级别,信贷资产从而达到吸引更多投资者并降低发行成本的目的。

国际上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表外业务模式,即在银行外部设立特殊目的机构,用以收购银行资产,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二是以德国等欧洲国家为代表的表内业务模式,即在银行内部设立特定机构运作证券化业务,资产所有权仍归属银行,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三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准表外模式,即由原权益人信贷资产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特殊目的机构,子公司通过购买母公司或其他公司资产组建资产池发行证券。我国从2005年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至今,主要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表外业务模式。但是信贷资产与美国还是稍有区别的,特殊目的机构可以细分为特殊目的公司(SPC)和特殊目的信托(SPT),信贷资产特殊目的公司是将基础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特殊目的信托是将基础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