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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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监管体制

单一监管体制是指由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业实施高度集中监管的体制。目前单一监管体制或曾经实行单一监管体制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有比利时、卢森堡、新西兰、奥地利、意大利、瑞典、瑞士等国。此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埃及、泰国、印度、菲律宾等国,单一监管体制也实行这一监管体制。单一体制的监管机关通常是各国的中央银行,也有另设独立监管机关的。单一监管体制监管职责是归中央银行还是归单设的独立机构,也非确定不变。

以英国为例,英国1979年的银行法正式赋予英格兰银行金融监管的职权,直到1997年以前,英格兰银行在承担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职责的同时还肩负着金融监管的责任。单一监管体制但在1997年10月28日,英国成立了金融服务局(FSA),实施对银行业、证券业和投资基金业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