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证券发行的注册制
简述证券发行的注册制,证券发行的注册制解读。(证券法)第17条规定:“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或者经审批,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证券发行在证券公开发行前,证券发行公告公开发行苏集文件,证券发行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证券发行任何知悄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葬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可见,发行证券之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是:公告的葬集文件必须经过核准或者批准。证券发行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证券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这是证券发行的必经程序,证券发行是公告公开发行苏集文件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