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票面上应载明哪些事项?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又是为股东带来股息和红利的凭证,并可流通。因此,其本身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方可发行.不但股票的质地、印刷应该精致,更重要的是对股票票面记载事项应该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一般地说,股票应当依次编号,作成法定形式,并载明下列事项:
①股票号码;
②公司名称;
③设立登记或发行新股变更登记的年月日;
④发行股数及每股金额;
⑤董事会3人以上的签名盖章;
⑥股票发行的年月日;
⑦主管机关或审定的发行机构的签证。
如果属于记名股票,则需记载股东的姓名,股东为法人时,仅需记载单位名称;政府为股东时,应记载政府的名称;对于优先股,还应标明“优先”字样及其优先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