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市场的两个主要职能:筹集资金和投资获益
证券市场的结构一般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的。其一 是指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根据各个不同层次的交易活动的职能,将证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其二是指在证券市场中,证券交易参子者的构成。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它是指企业、政府或机构将新发行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市场,是新证券从规划到推销和承购等阶段的全部活动过程。发行市场的职能,(一)为资金(资本) 需求者提供筹集资金的服务, (二)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获益的机会。发行市场通常由发行人、投资人和中间人构成。
发行人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事业公司和股份公司企业.企业的成立和规模的扩大,都需要筹集资金,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是重要的手段;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公共投资。经常通过发行公债来筹资;金融机构为扩大经营既楼也常发行金融债券来筹措资金.投资人包括公众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
个人的未消费收入除用于银行存款外,可以采取证券投资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收益;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也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证券投资;金融机构中如保险公司,资金的收益多来自于证券投资,商业银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管制放松时,为了追求更高收益,也越来越多地投资于证券:中央银行则通过在市场上买卖证券来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推动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
发行市场上的中间人主要是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中间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正确地分析、评价证券的投资价值,从而决定其发行条件。对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 (二)承购或包销全部证券,承担发行风险,这是对发行证券的信用代位,它促进了新证券的发行和分销: (三)分销证券,中间人可以自己直接销售、也可以转销给证券交易商或经纪人,而将证券最终分销给原始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