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家族信托是什么意思?艺术品家族信托解释
艺术品是指造型艺术的作品,其类别较为众多,艺术品家族信托包括书画作品、瓷器、雕刻等。艺术品家族信托艺术品因其具有观赏价值和独特性、非再生性等特点而被收藏家和爱好者广泛收藏。艺术品和文物两个概念既有重合又有区别,但艺术品主要是指艺术家创造的有审美价值的艺术载体,并艺术品家族信托不能和文物直接划等号,其中仅已故艺术家的作品或列入文物年限的艺术品可以称为文物。因前文已对文物家族信托做出了描述,本节内容仅针对不属于文物的艺术品进行阐述。一些具艺术品家族信托有欣赏价值和储藏价值的艺术品则可以被用以设立信托,使其通过更加专业的管理运营来发挥价值,并在收藏者家族得以传承。艺术品家族信托即是具有此类功能的信托。委托人将其持有的艺术品转移给受托人并设立信托,由受托人自身或会同其他专业管理人员,共同发挥该艺术品的价值,并以此获得信托收益。
与文物家族信托类似,艺术品家族信托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以艺术品市场为投资方向的资金信托,艺术品家族信托即艺术品投资信托;二是以艺术品为信托财产而设立的信托,即艺术品资产信托。下文主要对后者进行阐述。
艺术品家族信托的管理1.艺术品流通、出境限制对于普通艺术品而言,法律对其经营管理、流转等方面均无特殊限制。但对于已艺术品家族信托被列为国家文化遗产的艺术品,其流转与出境则受到了较为严格的管制。例如我国文物局发布《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中,对一些书画家作品出境加以限制,艺术品家族信托将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归为三类: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者、代表作不准出境者。因此,设立家族信托时,如涉及限制出境类艺术品,则仅可选择国内受托人并在国内设立信托,且受托人在进行艺术品管理时,应当在充分发挥其价值的基础上,格外注重防止其出境,包括转让给出境人士及出境展览等情形。2.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在进行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时,应当针对不同艺术品的特性,为其提供相应的储藏条件,以确保信托财产在储藏过程中完好保存。在经营信托财产时,受托人则可根据家族信托文件的约定,艺术品家族信托进行出租、出展、品鉴,或举办相应的艺术品教学培训课程,以获取信托收益。在获得委托人的明确意思表示时,还可将该艺术品进行处分,并将所得资金用于约定的事项,从而获得信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