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投资提示:
国内电子烟龙头股产业“1+2+N”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新型烟草产业链各环节、各主体均实现“有法可依”。电子烟新政细则密集出台,如《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关于规范电子烟检验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等。“1+2+N”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即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为根本,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为基础,多份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政策配套文件为补充。新型烟草概念股监管制度体系的形成既保障国内电子烟产业规范化运行,促进电子烟产业长期健康发展,利好技术型的龙头公司持续整合市场;又为新型烟草的安全性和减害性提供隐性背书,推动新型烟草渗透率持续提升。短期看,电子烟各主体牌照发放在即,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于6 月15 日如期运行,仅有持证主体才能通过平台交易,为首批牌照发放划定隐性时间点。
生产端:首批电子烟生产许可证发放在即,固态电子烟纳入卷烟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在《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近期将审批发放一批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且存量电子烟企业可以同时开展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与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或将加快审核进度。根据蓝洞新消费统计,已有14 家电子烟生产企业的牌照申请被受理,其中4家尼古丁类许可证,3 家电子烟产品类许可证,7 家烟油龙头股类许可证,主要集中在核心原料及产品生产企业,品牌企业牌照暂未见受理,预计生产许可证牌照审核顺序或将按照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截至6 月6 日,已经有部分烟油企业通过了实地核查,和当地烟草局签署生产规模确认书(即该企业在国内供应电子烟品牌的年度生产上限),意味着首批生产许可证基本已经可以发放。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表态固态电子烟产品属于加热卷烟,纳入卷烟管理。
流通端: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龙头股管理平台将于6 月15 日如期正式运行,实行会员制管理;电子烟产品实行“一物一码”全平台追溯。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主体功能已经建成并在试点地区完成验证,2022 年6 月15 日将如期正式运行;各持证电子烟主体需注册成为会员方可通过平台进行交易。根据《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电子烟生产、进口环节需持证运输,其中运输烟草专卖品需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需随附物流单证,批发环节需自主负责电子烟产品仓储业务。此外,生产、批发、零售等全链路均需建立产品二维码与交易合同的关联关系,并及时在电子烟产品追溯平台上传相关信息。
交易端:坚持市场决定价格的定价机制。《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指出,各电子烟企业主体自主确定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同一规格电子烟产品销售价格全国统一,并保持公开透明;保持电子烟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产业链各环节经营利润处于合理区间。
零售端:全国电子烟零售网点规划超5 万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陆续发放。根据各省发布的电子烟零售许可牌照规划数量,全国电子烟零售网点超5 万家,数量上符合存量替换规律,根据卷卷智库与IECIE 联合发布的《2021 电子烟零售业态蓝皮书》,截至2021 年底,全国约有专业电子烟店约5.5 万家,布局上基本与各省的GDP 排名成正比,并体现保护未成年人大原则,如学校周围一定范围内禁售;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的场所禁售。从2022 年6 月1 日起,各地已经陆续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投资分析意见:持续推荐全球电子烟制造龙头思摩尔国际,理由如下:1)监管规范化利好头部企业份额提升;且FDA 明确表态PMTA 审核提速, NJOY Ace、Vuse Vibe、Vuse Ciro等代工品牌相继通过审核,后续建议密切关注核心代工产品VUSE Alto 的审核进度;2)基础技术储备龙头股充足,逐渐成为雾化技术多应用领域研发平台,一次性、开放式电子烟陆续推出差异化新品,预计后续高增速得以保持;积极布局医疗、美容等非烟概念股赛道,2022 年销售端将有所体现;3)智能制造持续助力降本增效,深化核心客户的绑定关系。2022 年公司江门一期自动化产线预计投产,新增10.8 亿单位产能,增产幅度超40%,后续盈利将持续改善,与客户实现双赢。
风险提示:监管过渡期政策变动、海外市场概念股竞争加剧、国内疫情扰动生产及出货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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