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6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龙头股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简称《指引》),针对薪酬结构、薪酬支付、绩效考核和薪酬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指引》为落实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配套措施。4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强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敦促基金管理人执行薪酬递延制度等。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提出“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全面构建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指引》对薪酬结构、薪酬支付、绩效考核和自购产品等方面提出要求。1)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和津补贴及中长期激励四部分。鼓励基金公司采用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分红权等与公司长期发展、持有人长期利益相绑定的多样化激励约束措施,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2)薪酬支付方面,应建立实施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制度。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等实施不少于3年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递延支付速度应当不快于等分比例;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递延支付金额不少于40%。3)绩效考核方面,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公司对投研、销售等关键岗位的考核,应当结合长期投资业绩、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合规与风险管理、职业道德水平等情况,不得将规模排名、管理费收入、短期业绩等作为薪酬考核的主要依据,并指出长期投资业绩是指最近3年或以上的投资收益情况。4)自购产品方面,高管人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将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20%购买本公司基金,其中购买权益类基金不得低于50%;基金经理应将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30%购买本公司产品,并应优先购买本人管理的产品。
从海外头部资管机构概念股的发展经验来看,将公司、员工、客户利益捆绑一致有助于业务稳健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实施基金产品自持,保证员工利益与基金业务业绩挂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保证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业绩挂钩;核心高管薪酬结构与公司业绩挂钩,优化薪酬结构,降低固薪占比,增加绩效考核;核心基金激励考核兼顾长期与短期因子。
投资建议:《指引》的出台有助于公募基金公司概念股稳健发展,实现公司、员工、客户利益的一致,增强公募基金在资管行业中的竞争力。我们持续看好旗下公募基金利润贡献高(预计2022年“含基”量将进一步提升)、竞争力领先的广发证券、东方证券。
风险提示:市场波动风险、资本市场概念股改革低于预期、经营及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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