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7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保险产品龙头股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作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售前:建立产品及销售人员分级制度,加强销售宣传监管。i)产品分级:根据产品结构龙头股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平及保单利益的风险等标准进行产品分级;ii)销售人员分级:险企及中介机构应建立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根据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进行分级,衔接产品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差别授权,明确各等级销售人员可销售的保险产品。同时,险企及中介机构应建立销售宣传管理制度,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销售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
2)售中:聚焦客需,加强销售流程管控。《办法》要求险企应了解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费承担能力、已购产品等信息,确定其可购买的产品并委派合格的销售人员服务;不得使用强制搭售、默认勾选等方式订立保险合同。发现客需与产品不匹配、保费承担能力不足等情况时,应建议客户终止投保;同时,应做好销售过程可回溯管理,加强资金管理。
3)售后:整治退保乱象,加强售后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销售人员离职后,针对由其签订的责任尚未履行完毕的长期险保单,险企及中介机构应在30日内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单状况、后续服务途径及销售人员离职信息。销售人员离职后不得怂恿客户退保,险企、中介机构应在其离职时与其就此签订协议。《办法》还要求禁止不当代理退保、完善退保管理。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管理细则,我们归纳为扩面、放权、提质三个方面:
1)扩面:覆盖范围从人身险扩大至所有保险产品,有利于统一管理;2)放权:调整自保件互保件管理、险企与中介机构合作模式、销售方式等管理要求,提升政策的灵活性;3)提质:重点关注保险销售人员离职、孤儿单服务相关事项,整治退保乱象,助力提升业务质量。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办法》的关键影响在于产品与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具体细则尚待中保协明确。短期来看,由于简单型产品件均、佣金率及NBVM相对较低,预计将对低层级销售人员的收入产生直接影响,可能给新人招募及留存带来一定压力;但长期来看,有助于推动销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客户体验,优化保单质量。头部险企因其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多元化的产品布局及系统化的代理人培训体系,优势有望进一步凸显,持续推荐中国财险概念股、友邦保险,建议关注中国人寿、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疫情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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