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5 日,银保监会龙头股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9 月1 日起正式施行,对激发保险资管市场活力、提升保险资管公司的市场化及专业化运作水平有促进作用,长期有利于提高保险资管公司的投资能力。
事件:8 月5 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2004 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经验对保险资管公司的监管规则进行了完善和升级,《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为:1)细化保险资管概念股公司设立条件,强化股权管理:首次明确保险资管公司的股东类型(境内险企、其他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企业,境外险企及资管机构等)和资质要求,降低了险企总体持股比例上限,要求境内外险企合计持股比例超50%,同时通过禁止代持、设定股权转让限制和新增禁入条件等强化保险资管公司的股权管理。2)优化股东结构设计,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取消境内险企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股超25%,不再限制外资险企持股比例上限。3)扩大经营范围和受托资金范围,明确自有资金运用范围:保险资管公司在开展保险资管产品、资产证券化、保险私募基金等业务基础上,还可以开展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及提供与资管业务相关的运营、会计等专业服务;除保险资金外,保险资管公司还可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及职业年金基金、境内外合格投资龙头股者资金等资金。对于保险资管公司的自有资金,可以开展金融资产投资以及与资管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购置自用性不动产,但不得直接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期货及其他衍生品。4)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明确设立子公司条件:《规定》恢复允许保险资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同时明确具备相关条件的保险资管公司可以投资设立理财、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不动产、基础设施等从事资管业务或与资管业务相关的子公司。5)注重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以保障资金长期安全:《规定》新增了公司治理专门章节,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对总体要求、股东义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以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同时《规定》还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从风险管理体系及要求、内控审计、子公司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增补以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规定》完善了保险资管公司监管制度,对激发保险资管市场活力、提升保险资管公司的市场化及专业化运作水平有促进作用,长期将有利于提高保险资管公司的投资能力。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32 家保险资管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达20 万亿元,同比+12%,实现了稳健增长,其中系统内保险资金/第三方保险资金/银行资金等业务资金的占比分别为76%/8%/16%,业外资金的占比同比提升近3pt,资金来源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规定》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对保险资管公司股东以及管理资金一视同仁,并扩大了保险资管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受托资金范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多元化发展。同时《规定》完善了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增补了监管评级、违规记录、财务状况监控等监管手段龙头股和违规约束,有助于引导保险资管公司规范运作、稳健投资,进而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
投资建议:维持行业概念股推荐评级。《规定》预计于2022 年9 月1 日起正式施行,是监管引导保险资管公司规范化运营和专业化运作的重要举措,随着保险资管新规落地,保险资管公司应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避免触碰监管红线,从而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充分把握监管对于分支机构、子公司和自有资金投资龙头股等方面的政策红利开展资管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化投资能力,长期有助于提升险企投资收益率。
风险提示:经济不及预期;行业监管加强;利率下行;权益市场波动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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