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线快评:汇率操纵国,法律基础及潜在影响
投资要点事件:2019年 8月 5日,美国财政部宣布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我们对此的看法如下:
汇率操纵国界定标准:对美贸易顺差+经常项目盈余+外汇干预。
汇率操纵国界定的法律基础源自 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第 3004条和 2015年《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执行法》第 701节。界定由财政部进行(每半年向国会提交书面报告) ,需要满足三条标准:
(1)对美有显著贸易顺差;
(2)有巨额的经常项目余额;
(3)持续单边干预外汇市场。仅满足两条,会被列入财政部监控名单。
财政部 5月最新评估报告中,中国三条标准中两条都不满足。美国财政部最近(2019年 5月)报告中,中国仅满足对美有巨额贸易顺差一条,是唯一一个仅满足一条就被列入监控名单的经济体。
财政部本次指控中国“操纵汇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根据财政部声明,认定中国为汇率操纵国,除了前述贸易不平衡外,主要原因是中国干预汇率。首先,退一步说,即使中国满足所谓干预汇率,也只满足三条中的两条,这既不满足法律基础,也不符合其此前的一贯的评估标准,此为“不合法” 。其次,对于外汇干预的界定,美国财政部主要基于人行最新声明进行指控,但回顾人行声明原文,美国实际上是断章取义,此为“不合理” 。因此,“汇率操纵国”这一指控,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被列入汇率操纵国对资产的潜在影响及未来风险点。回顾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被认定为汇率操纵的经历看,美方提出了停止央行干预外汇市场、放开资本项目等要求。此后,韩元和台币都经历了升值的过程,对美贸易顺差也明显收窄。以史为鉴,当前的中国被列入汇率操纵国之后,此后可能也面临来自美国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需要警惕人民币贬值过程中本国资产有所“打折” ,而外资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低价购入中国资产,并在此后要求人民币升值的风险。
风险提示:全球贸易争端迅速平息,发达经济体推出大规模财政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