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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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如何解释

为机构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是指一类金融机构,投资银行如何解释其又可以分为广义的投资银行和狭义的投资银行两类。在中国,广义的投资银行一般被称为证券公司(简称券商)。由于投资银行不同地域的历史和文化差异,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的称谓,英国历史上曾称之为商人银行,我国和日本则称之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出现晚于主要从事存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应该说,投资银行是商业银行在为公司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些公司更多的金融需求,从而有了投资银行业务。后来因为不同国家、不同阶段金融监管政策的需要,一部分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形成了一类专门的金融机构。而在有的国家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形成所谓的“全能银行”,例如欧洲的德意志银行(Deutsche)、巴克莱银行(Barclays)。

按照2019年年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属于严格管制的一种金融牌照。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方可经营证券业务。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既包括前面描述的融资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这两类基本的投资银行业务,也包括其他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范畴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投资业务、信用业务等。第二讲将对中国内地证券公司的概况、主要业务和未来的前景及发展趋势进行详细的描述。在中国,狭义的投行就是指证券公司中专门从事投行的业务板块。我们说的“干投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在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板块从事投行业务的人,这也是本书针对的主要对象。这样的人,在中国的证券公司中,大概占员工总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