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试行注册制带来的影响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科创板试行注册制带来的影响指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当天,中国证监会指出: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有授权,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几年来,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资本市场和相应的制度建设为注册制试点创造了相应条件。同时,科创板试行注册制带来的影响注册制的试点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都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更加注重上市公司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更加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主要制度规则。
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①坚持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对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因此,科创板对发行人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不仅需要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必需的信息,同时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②建立了更加全面、深入和精准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科创板结合境外股票发行市场准入的经验得失,对现行的发行条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保留了最基本的发行条件,对于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逐步转化为信息披露的制度要求。③在发行审核环节,更加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科创板发行审核除了关注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外,审核的过程、审核的意见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④在持续信息披露方面,科创板也做出了差异化的安排。科创板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进一步强化了行业信息、核心技术、经营风险、公司治理、业绩波动等事项的信息披露,而对于信息披露量化指标、披露时点、披露方式、暂缓豁免披露商业敏感信息、非交易时间对外发布重大信息等方面,做出更具弹性的制度安排,以保持科创企业的商业竞争力。
基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科创板还建立了更加市场化的交易机制。一是在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涨跌幅限制设定为20%;二是提高每笔最低交易的股票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三是根据科创板股票的特点,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筛选标准;四是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五是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在每个交易日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15:05~15:30期间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