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行为的基本特点都包括什么
信用行为应由以下三个要素构成:(1)债务人和债权人,信用行为即信用行为的授信人和受信人;(2)债务的事实,信用行为即债务是由商品还是货币形成的,前者应有单价、数量和总额等,后者应有币种、利率和利息额等;(3)偿债的时间和地点。信用行为或信用关系的发生,一般采用的是协定方式。通常协定有三种方式:(1)购买协定;(2)账面信用;(3)书面文件。购买协定和账面信用未由正式文件确定,信用行为容易引起争议,也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转让;信用行为书面文件可以写明债务的依据和具体构成、还债的时间和地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当地约定俗成的方法进行转让,如果可以转让的,则成为一种信用工具。
因此信用行为的履约必须有这样三个基本方面:(1)按时。按规定的时间。(2)守信。遵守信用启动时双方各自的具体内容和限定。(3)诺成。自己应努力实现自己承诺的各种信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