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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2022年追索流程

如果商业承兑汇票中出现了第三人充当承兑人,其补救方法是:仍然商业承兑汇票将付款人在银行留有印鉴的名章(财务专用章或法人、经办人名章)盖上去,商业承兑汇票使第三人的名章虽然也列在框内,但已退居成为保证人。

德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汇票正面的单纯签名,只要不是付款人或出票人的签名,即视为担保声明。”商业承兑汇票日本《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与德国相同,将汇票正面所为之单纯签名,视为保证,但出票人及付款人的签名不在此限。保证应表示为何人保证,无此表示时,视为为出票人保证。我国现行《票据法》规定:还应署明“保证”两字。

根据不同的承兑构成,商业银行在办理贴现时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银行承兑汇票的债务人是承兑票据的商业银行,其4个月以内的风险权重是0,4~6个月的风险权重是20%。而商业承兑汇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是买入给予授信企业的票据,而且将由商业银行盖有完整的背书(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汇票专用章)。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1986年3月)中提到:“‘背书’一词在不同市场上有不同的含义,因此银行有必要事先辨别交易的本质。例如,一份第三方背书与承兑非常相似,因此属于全险。不过,如果商业承兑汇票某一票据已由另一银行承兑,甚至还有其他银行在上面签过名,那么它可被划入低险类,尽管它仍属于不可忽视的银行风险。”这段话非常清楚地表明:对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根据其不同的构成应持有不同的风险策略,其审查、管理的重点都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