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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是什么意思

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境外投资业务的分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从是否新建企业的角度,海外投资可分为“绿地”投资(即直接投资建设新的项目设施)海外投资与并购投资(即通过兼并收购获得股权的方式,以取得目标项目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为目的的投资);从行业类型的角度,可分为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和房地产投资等。

特许经营型投资是指由项目所在地中央或地方政府(东道国政府)将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权通过法定的程序有偿或无偿地交给选定的投资人投资经营。海外投资典型的特许经营方式有BOT, PPP和PFI等。因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大部分为公共设施项目,所以在运营阶段结束后,一般都会海外投资移交给当地政府或公共机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不承担永久运营。但由于项目投资运营期一般长达20~30年,与一般的工程承包项目截然不同,更接近长期投资的性质。

(1)建造—经营—移交(BOT)。建造—经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 BOT)项目是特许经营项目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指项目东道国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作为项目主办人(或联合其他公司/股东)为该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规定的费用(如电厂项目由项目公司与东道国的国家电力公司签订照付不议购电协议等形式的包销合同),由此收回项目的投资(资本金和贷款利息)、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一般是免费地)移交给东道国政府。该投资形式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解决项目东道国政府加快本国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与不足以支撑这种大规模投资的有限政府财政能力之间的矛盾,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而且运营收益可预期的项目,项目领域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如电厂、港口码头、机场、收费公路、隧道、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矿山开采等。在组织和运作形式上,BOT适合于政府主动发包及采购的项目,所以在我国也称为“法人招标”或“特许经营招标”。(2)公私合营(PPP)。公私(政企)合伙或公私合营(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PPP)指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与项目东道国政府机构签订长期合同协议,按照一定股份比例共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授权该项目公司代替政府机构建设和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按照服务合同规定利用基础设施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而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通过项目公司的运营活动获得投资回报。这一模式最早于1992年提出,反映更为广义的公私合营长期关系(如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和社会责任),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医院、养老院、监狱、学校等)海外投资方面应用较为广泛。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积极探索和跟踪该模式的境外工程项目。(3)私营主动融资(PFI)。私营主动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强调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项目融资、投资活动中的主动性和主导性,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向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授权,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主动发起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项目,为公共部门提供服务,按照服务合同的规定收取服务费用从而收回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国际工程承包的PFI投资领域包括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如教育和文体建筑、医院、养老院、监狱等;仅靠自身运营不能完全收回投资,需要政府财政补贴甚至完全由政府支付的项目。目前这种以提供服务为核心的境外PFI投资,由于其海外投资社会福利性质、运营期较长、政府支付能力和信用的重要性等特征,海外投资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企业还处于市场跟踪和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