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债2022年最新发行采用
法国集权式的财政体制虽然使得地方受中央的严格控制,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明晰,三级财政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法国公债这使得防范地方政府债务有了很好的体制保障。各级地方政府对外举债,由地方议会和地方政府自主决策,法国公债严格按相应的法律法规运作。中央政府原则上不采取审批等直接管理方式进行干预。但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仍然处在中央政府的严密监控之下。
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负债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主要依赖以下3个机构组织实施:1.审计法院的司法监督法国的审计法院与其他法院一样,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构,其权力由法国国民议会授予,不受行政权力干预。审计法院既是检查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最高司法机关,又是对政府进行事后财政监督的机关。审计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议会和政府监督财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的会计账目以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如学校和医院等)的会计账目等。审计法院的第三庭和第四庭分别负责法国北部和南部地区各省、市(镇)的审计工作,不仅专门审理各级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违法事项,而且还设置了预算纪律法庭,专门审理各级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法国公债审计法院强有力的司法监督,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在对外举债决策时均比较慎重,很少出现对外负债“失控”和滥发债券的情况。2.经济和财政部的严格监控和管理国库司是经济和财政部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它代理国家财政监督和管理国内一切公共性收支、政府资产及公共资金运作,发行公债和贷放公私投资使用的公共基金,与中央银行协商制定货币政策等。附属于国库司的“债务管理中心”成立于2001年8月,其主要职能是对各级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提出和实施政府债券具体运作的政策和措施等,以确保各级政府债务能够及时偿还和履行对欧盟承担的义务(即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不超过3%,政府债务总额占GDP的比重不超过60%)等。3.经济和财政部派驻各省、市(镇)的财政监督机构的监督一般说来,地方议会或地方政府决定要采取对外举债方式兴建某项工程,首先要向经济和财政部派驻本地的财政监督机构进行咨询,征求他们的意见。如果这些派出机构不同意,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就放弃兴建这项工程;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派驻机构只要认为该项工程资金落实、使用合理合法,财务运转正常,一般不会提出反对意见。在地方政府与这些派出机构的意见出现分歧时,地方政府仍然可以自主决策兴建这个项目,但要向这些派出机构和作为经济和财政部长代表、代行财务监督官职责的省、市总出纳说明分歧意见,并自行承担全部财务责任。法国公债经济和财政部派驻各省、市的财政监督机构,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运行状况和负债情况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意见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这种适时监督,法国公债确保了地方政府负债和财政运行状况处于良性状态,大大减少了诸如地方财政破产和资不抵债情况的发生。
此外,金融机构也对地方政府进行严密的债务审查,包括居民平均每个人的债务、自有资金力量、政治的稳定性和地方税收的情况等各项指标,确定贷款的风险等级,并要求地方财政健全等级评定制度。地方政府的财政运行状况和对外负债情况,银行一目了然。一旦地方政府财政运行出现风险,银行就会向地方政府提出警告,并停止为地方政府举债提供各种直接和间接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