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制度的最新作用
信用评级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公正和客观的信息,以优化投资选择,实现投资安全性,取得可靠收益,从而起到保护投资者的作用。信用评级是中国主管部门审核城投债的前提条件,有助于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管,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信用评级也降低了整个社会的信息搜集成本。信用评级制度作为美国市政债券的三大运行机制之一,在美国市政债券的发展过程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地方政府信用的缺失,使得投资者加大了对信用评级的依赖,因此,现阶段中国应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信用评级制度,并不断提升信用评级机构的公信力,以此来加强对城投债的监管。
目前中国评级业垄断程度过高,尤其是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评级市场上。据统计,2009年中国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评级市场中,信用评级制度穆迪参股的中诚信国际和惠誉参股的联合资信市场占有率均处于前两名,按期数计算,两者累计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64.26%和79.55%;按规模计算,两者累计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72.17%和78.09%。信用评级制度外资评级机构通过参股方式过度垄断评级市场,严重挤压了民族评级机构的市场份额,不利于民族评级机构的壮大;同时垄断程度过高也不利于评级市场的发展。
从美国经验来看,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长期在评级市场中的高度垄断地位导致了它们的话语权空前强化,信用评级制度继而导致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过于依赖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的评级结果。而次贷危机爆发后,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大范围的、过度的下调证券信用级别,使得投资者纷纷抛售手中的证券,从而对市场造成了剧烈冲击。总之,评级市场垄断程度过高不仅不利于评级业的发展,而且还会加剧金融市场系统风险。评级行业在某些业务上的垄断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第一,信用评级制度从宏观层面看,根据美国的经验,垄断程度过高会导致市场份额较高的评级机构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第二,垄断程度较高导致评级机构没有动力去改进和提升自身评级技术,改善评级质量,不利于整个评级行业技术和质量的提升。在引入适当竞争的情况下,评级机构会迫于市场的压力不断改进自身的服务和评级质量。第三,在没有强有力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评级机构可能采取短期化行为,如推行强行评级,提供附加服务,滥用垄断地位向一些小公司施加压力以获取超额利润等,损害受评对象利益。第四,评级垄断也导致评级市场效率低下。一个没有竞争压力的市场也必然是一个没有效率的市场。因此,中国评级业应吸取教训,降低行业和某些业务如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评级市场的垄断程度,多认可几家评级机构,适当引入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