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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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2022年政策

目前,中国给予城投公司和城投债的税收优惠手段比较单一、税收优惠力度也较小,无法积极引导和刺激城投公司对投资规模大、经营周期长、税收优惠见效慢的基础设施、交通能源和农业开发等项目的投资,也不利于提高税收优惠的效益。

在目前相关法律还没有明确给予城投公司所得税免税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税收优惠加速折旧和科技税收等多种事后优惠方式来加大对城投公司的税收优惠力度。例如,允许城投公司采用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和投资亏损结转等措施鼓励城投公司扩大投资。城投公司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税收优惠从而延缓其纳税时间,相当于地方政府给城投公司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城投公司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再投资行为,可按一定比例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以鼓励城投公司将所获利润用于再投资;城投公司投资的净资本在一定比例内允许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并允许在一定年限内向前或向后结转。

此外,可以采用减免税前列支和提取公共建设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城投公司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科研投入。城投债是在中国分税制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税收优惠要处理好城投债的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分税制。1.进一步明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对于各级政府事权的划分,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的,在划分责任时,应明确由中央政府承担。在发达国家,对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一般都由宪法和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避免了不必要的相互推卸责任和争取资金的不正当手段。中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立法形式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和担保行为,加强地方债务的法制化管理。2.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税收优惠不断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能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要,是导致地方政府举债的重要原因。为了防范新的和不合理的地方债务的累积,应当保证地方政府能够通过正常和规范的收入来源确保其正常的支出需要。要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必须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具体措施有:加快地方税种改革步伐,完善地方税种;合理配置地方税种;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3.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省和市各级财政都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从经济角度看,目前县乡财政乏力是中国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过程中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在此过程中,上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