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证券公司 有效实施合规管理
2009年10月15日-1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座谈会上表示,大力推动证券公司有效实施合规管理。
尚福林说,证券公司能否有效实施合规管理,既取决于其自身的认识和努力程度,也与外部监管环境有着十分密切和直接的关系。全系统监管干部,要不断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推动证券公司提升合规管理的水平与实效。
(一)将合规管理全面纳入证券公司常规监管。
适应合规管理由制度初创期的专项推进向常规运行的转变,从明年起,将合规管理实状况纳入证券公司常规监管,作为日常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案件查处、事故分析等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认真审阅分析合规报告、开展常规现场检查、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与合规总监保持有效沟通等方式,全面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及时督促证券公司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各公司业务种类和规模各异,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有一套完整详实的合规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公司。监管机构要充分尊重证券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和创造性,可以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督促,但决不能包办代替。一年多来,我们按照这一思路推动证券公司从实际出发建立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座谈会上交流的生动多样、具有特色的经验和做法就是很好的证明。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支持证券公司在制度框架下,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真正形成符合自身规范发展需要的合规管理机制和方法,并不断深化完善。检验衡量公司合规管理水平的根本标准只能是公司合规运行的实际。
(二)严格执法,科学监管,以足够的监管压力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完善合规管理。
一是努力增强执行力,严格执行监管法规,及时、快速地查处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足够的监管压力。保持足够的监管压力,是推动证券公司培育合规文化、切实有效地实施合规管理、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内生动力的根本手段,这既是我们监管工作的实践经验,也是行业人士的共识。
二是扩大执法工作内容,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方式。证券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既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又要同时检查公司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调查了解合规管理工作是否尽责。制度和流程不健全、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合规管理工作未尽责的,依法责令公司改进、完善和加强,并追究公司及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三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尽最大可能体现合规公司受益、获得更多发展空间,违规公司受损、受限。全面落实已经明确的监管政策,对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区分“自查自纠”、“自查他纠”、“他查自纠”、“他查他纠”等情形,采取轻重不同的处理措施。对公司自己发现、自己纠正并及时报告的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免于处理。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般情况下,可以先与公司合规总监沟通,要求公司查清事实、追究责任、堵塞漏洞、报告结果,并视公司查处情况进行处理;公司查处整改不力的,监管机构必须立即启动外部查处程序。公司对自身或员工的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实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是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坚持廉洁公道、坚持原则的优良作风,公平对待监管对象、保持监管尺度的统一和监管力度的均衡。
(三)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努力为证券公司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一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则,努力做到政策和规则的清晰、透明、公正、合理。要密切关注行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准确地作出分析判断,在审慎务实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或者完善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则。
二是及时准确地解答证券公司就其经营管理行为合规则性提出的咨询。
(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行业合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推动各公司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二是通过本机构的刊物、网站和公共媒体等平台,利用业务培训、各类会议等时机,持续进行合规文化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职业道德,在全行业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
三是证券业协会可以组织行业内的专业力量,探索出一套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供各公司借鉴参考。
四是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应当切实发挥作用,研究探讨合规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合规管理的经验教训,对全行业改进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尚福林说,证券公司能否有效实施合规管理,既取决于其自身的认识和努力程度,也与外部监管环境有着十分密切和直接的关系。全系统监管干部,要不断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推动证券公司提升合规管理的水平与实效。
(一)将合规管理全面纳入证券公司常规监管。
适应合规管理由制度初创期的专项推进向常规运行的转变,从明年起,将合规管理实状况纳入证券公司常规监管,作为日常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案件查处、事故分析等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认真审阅分析合规报告、开展常规现场检查、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与合规总监保持有效沟通等方式,全面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及时督促证券公司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各公司业务种类和规模各异,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有一套完整详实的合规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公司。监管机构要充分尊重证券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和创造性,可以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督促,但决不能包办代替。一年多来,我们按照这一思路推动证券公司从实际出发建立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座谈会上交流的生动多样、具有特色的经验和做法就是很好的证明。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支持证券公司在制度框架下,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真正形成符合自身规范发展需要的合规管理机制和方法,并不断深化完善。检验衡量公司合规管理水平的根本标准只能是公司合规运行的实际。
(二)严格执法,科学监管,以足够的监管压力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完善合规管理。
一是努力增强执行力,严格执行监管法规,及时、快速地查处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足够的监管压力。保持足够的监管压力,是推动证券公司培育合规文化、切实有效地实施合规管理、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内生动力的根本手段,这既是我们监管工作的实践经验,也是行业人士的共识。
二是扩大执法工作内容,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方式。证券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既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又要同时检查公司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调查了解合规管理工作是否尽责。制度和流程不健全、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合规管理工作未尽责的,依法责令公司改进、完善和加强,并追究公司及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三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尽最大可能体现合规公司受益、获得更多发展空间,违规公司受损、受限。全面落实已经明确的监管政策,对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区分“自查自纠”、“自查他纠”、“他查自纠”、“他查他纠”等情形,采取轻重不同的处理措施。对公司自己发现、自己纠正并及时报告的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免于处理。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般情况下,可以先与公司合规总监沟通,要求公司查清事实、追究责任、堵塞漏洞、报告结果,并视公司查处情况进行处理;公司查处整改不力的,监管机构必须立即启动外部查处程序。公司对自身或员工的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实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是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坚持廉洁公道、坚持原则的优良作风,公平对待监管对象、保持监管尺度的统一和监管力度的均衡。
(三)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努力为证券公司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一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则,努力做到政策和规则的清晰、透明、公正、合理。要密切关注行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准确地作出分析判断,在审慎务实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或者完善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则。
二是及时准确地解答证券公司就其经营管理行为合规则性提出的咨询。
(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行业合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推动各公司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二是通过本机构的刊物、网站和公共媒体等平台,利用业务培训、各类会议等时机,持续进行合规文化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职业道德,在全行业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
三是证券业协会可以组织行业内的专业力量,探索出一套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供各公司借鉴参考。
四是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应当切实发挥作用,研究探讨合规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合规管理的经验教训,对全行业改进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