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显示 收起

农业税的征税范围

农业税的征税范围,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是对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从事应纳农业特产税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农业特产税原称农林特产税,农业税本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五十年代初,由于农业特产曾遭战争摧残、生产很不景气,很多是不征税的,少数则与一-般农田合并征税,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特产收人越来越多、而按土地常年产量计税的农业税制度、难以适应农业特产收入从一-般农田收入中分离出来,单独定率征税形成了农业特产税。

农业特产税的作用: .1.适当平衡税负,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缓解农业特产收入与粮田负担悬殊的矛盾、农业税促进农业经济协调全面发展。2.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原则下在生产发展收入增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点财政收入用于发展社会经.济。农业税林业采伐的原木,原规定缴纳产品税、新税制规定作为农业特产税的纳税对象、同时林业企业多种经营生产单位生产的果类产品、水产品和牲畜产品等都是农业特产税的纳税对象。在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林业多种经营生产有了迅速发展,特别是以土地、草原、水面等资源为依托的农业生产有了迅速发展,农业税特别是采取经营承包方式后、税源分散,征收面广,政策性强,农业税涉及到广大承包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企业特产税的核算、对积极发展林区木材生产和多种经营生产、促进集体经济的巩固发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