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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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治理的内涵和特征

跨国公司治理的内涵和特征,跨国公司最主要的特征对于跨国公司与其他公司间的关系、与其他组织间的关系,这多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遵循同样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民商法律制度的运用可加以解决。跨国公司治理当传统的民商法不足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合理秩序时,经济法就应运而生。经济法有更重要的平衡与协调作用,关注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对民商法是-一个补充,所以,从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经济法是从超越民法界限的地方开始的D。

实际上,法学界研究公司治理涉及的领域还是较多的,跨国公司治理这主要是民商法,尤其是商法,比如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基金法以及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法案等②。经济法是从另一个角度调整经济法律关系,另外,还有控制政府权力的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中国学者认为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权的组织及其作用的法③;国外学者对行政法的理解与中国学者有所不同,跨国公司治理比如美国学者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不管怎样理解,这些方面的法律都是市场经济国家不可或缺的。当然,从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说,这些都基于因跨国公司产生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基础之上。总之,跨国公司治理跨国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它比一般的商业公司研究的法律关系要有其特色,有很多不同之处。正是由于跨国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才让人们要更多地研究其内部、外部治理结构问题,以便更好地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促进跨国公司的发展,解决好各种复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