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特点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特点,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委托投资是指委托人将资金事先存入信托机构作为委托投资基金,委托信托机构按其指定的对象、方式进行投资,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业务。信托机构要对受托资金进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按期结清损益,在扣除规定的费用之外,损益归委托人所有。委托投资既可以直接投资于企业,信托投资也可用于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信托投资是指信托机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企业的投资及其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业务。信托投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信托机构的自有资金及各种信托存款而非委托投资用于明确的投资对象的专项资金。信托投资是信托机构以自有资金或未指定使用对象和范围的信托存款进行投资,信托机构对现有项目进行审查初选,在初选项目上进行评估,然后对可否投资提出结论性意见。
决定投资后,信托机构与被投资单位签订投资合同,合同一般应写明投资项目的内容、规模、方式、投资金额、信托投资参与投资的方式和具体条件、投资各方收益的分配方法等。信托机构将认定的投资资金按期足额划入投资企业账户,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信托投资促使投资项目按时施工、按时投产、按时竣工,尽快产生效益。信托投资的收益全部归信托机构,风险也由其承担。信托投资包括短期信托投资和长期信托投资。信托投资短期信托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信托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信托投资是指短期信托投资外的信托投资,信托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