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条例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条例释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纳税所得是应纳税所得额的简称。按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收入总额减去与取得收入的有关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计算确定的。
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包括销售货物收入、企业所得税法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是指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即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2)费用,指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3)税金,企业所得税法指按规定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所获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和教育费附加(视同税金)。(4)企业所得税法损失,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已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5)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