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冲突原则
利益冲突原则,利益冲突声明所有者的目标可能与债权人期望实现的目标发生矛盾。首先,所有者可能要经营者改变举债资金的原定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利益冲突因为高风险的项目一旦成功,额外的利润就会被所有者独享;但若失败,债权人却要与所有者共同负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其次,所有者可能在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因为偿债风险相应增大,从而致使原有债权的价值降低。所有者与债权人的上述利益冲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限制性借款债权人通过事先规定借款用途、限制借款担保条款和借款信用条件,利益冲突使所有者不能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削弱债权人的债权价值。通过限制性借款条款的限制,债权人发现企业有背离合同条款的高风险投资或资金用途偏离合同约定,可以追求企业的违约责任。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当债权人发现企业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或不再给予新的借款的措施,从而保护自身权益。按照借款合同条款的约定,当企业出现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停止借款的发放,利益冲突并将已经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必要时可以强制收回,从而保证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