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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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核算内容

库存商品核算内容,库存商品核算方法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产成品核算设置“产成品”科目,该科目借方记录完工验收入库产品的成本;库存商品贷方记录发出产品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产成品的成本。该科目应按产品品种设置明细账核算。工业企业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产成品的收入、发出,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度终了,库存商品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后,再对发出和销售的产成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