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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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会计分录

库存商品是指小企业生产加工完成后可供出售的产成品或外购用于销售的商品。库存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会计分录、库存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放在外的商品等。库存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库存商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库存商品小企业的产成品。可以库存商品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库存商品也归入库存商品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提醒你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尚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库存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库存商品”科目(1)定义: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进价)。(2)核算内容: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库存商品成本;库存商品贷方登记发出的库存商品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期末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进价)。(3)明细分类账的设置:本科目可按照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