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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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核算范围

包装物核算范围,包装物核算的内容企业收入包装物的核算与原材料收入的核算基本一致。包装物核算以下分别讲述包装物领用及包装物出租出借的账务处理。(1)包装物领用。产品生产领用的包装物,构成产品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其实际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账户。包装物核算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实际成本应在领用时记入“销售费用”账户。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视同材料销售处理,其实际成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2)包装物出租。出租包装物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以出租方式有偿提供给购货单位暂时使用的包装物。出租包装物除收取押金外,还要向使用单位收取租金。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作为“其他应付款”。

收取的租金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的价值损耗及其他有关支出作为“其他业务成本”。按税法规定,包装物核算出租包装物收取的租金和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应交纳增值税。由于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有多种,因而包装物在领用、摊销、报废等方面的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最经常用的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是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