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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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确认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不含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