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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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会计分录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债务重组会计分录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形式。在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进行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收到债务人债务重组作为清偿债务的股份或股权等金融资产。在收到用于抵债的股份或股权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将在债务重组中取得的股份或股权作为长期投资持有时,则取得了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债务重组对于该项在债务重组中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按收到的股份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由于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必须给予债务人某种程度上的让步,债务重组时其取得股份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低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不能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其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

甲公司通过该债务重组取得的A公司25%的股权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虽然会计分录债务重组甲公司用于该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800(5000-200)万元,但取得的A公司25%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甲公司取得的A公司股权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入账,其会计分录初始投资成本为4500万元。至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300(4800-4500)万元,则应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