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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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则

编制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则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合并财务报表使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其次,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等内部交易相关的项目进行抵销处理,将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予以抵销;最后,在编制合并日合并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时,应当自取得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度起,逐年按照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享有的份额,调整增加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则调整增加当年投资收益;对于子公司当期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则调整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减少原投资收益。之所以要按子公司分派或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调整减少投资收益,是因为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母公司在当期的财务报表中已按子公司分派或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在取得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第二年,将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编制原则的结果时,则在调整计算第一年年末权益法核算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的基础上,按第二年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按子公司分派或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合并财务报表以后年度的调整,则比照上述做法进行调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