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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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等增减变动情况,盈余公积会计处理商业银行应设置“盈余公积”科目。商业银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记入“盈余公积”科目的贷方,商业银行将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股本而减少的盈余公积会计处理,盈余公积记入“盈余公积”科目的借方,“盈余公积”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商业银行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

“盈余公积”科目下应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会计处理等明细账。盈余公积W商业银行2018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为2000000元。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盈余公积决定提取10%的税后利润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8%的税后利润作为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上述核算的结果可知,W商业银行2018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550000元(100000+3500000-3050000),盈余公积表示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银行如果发生了亏损,如同实现净利润一样,均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上年未分配的利润自然抵补了亏损。如上年未分配的利润不够补亏,盈余公积则“利润分配”科目仍然有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第二年实现了净利润,用同样的方法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自然盈余公积抵减了上年转来的借方余额,即弥补了亏损,无需编制专门用利润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