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什么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在一级市场接受发行单位的委托,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什么方式?代为办理发售各类证券的业务,如代国家发售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证券承销业务代企业发行集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证券公司办理承销业务,可采取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和代销三种方式。证券承销业务在代销、包销期内,证券公司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而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一、清算备付金专户的开立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该通过清算代理机构进行资金清算,因此证券公司应在指定清算代理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用于证券承销资金清算与交割的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有关清算备付金专户开立的核算前已述及,不再赘述。二、会计科目的设置证券公司承销证券需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代理承销证券款”等科目进行核算。“代理承销证券款”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核算证券公司接受委托,采用证券承销业务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该科目可按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付未付给委托单位的款项。证券公司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