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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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计算公式和使用说明

在计算公式中,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通常采用企业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这一指标的数值。这现金流量利息一指标最初是从美国会计准则中借鉴而来,现金流量利息一些学者根据中国与美国会计报表的差异性,提出了我国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计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美国会计准则下的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的计算公式为: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支出)/利息费用×100%。

即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这一指标的计算思路为现金利息支出是税前发生的,所以分子也必须使用税前经营现金流量。而美国的经营现金流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利息经营现金流中还包括现金利息支出,因此为了从通常意义上来衡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就必须在计算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基础上加回现金利息支出。如果不考虑对外投资收益收入现金,加上一个现金利息支出得到的经营现金流量就名副其实了,但是该现金流量却是税后的,这就与分母的税前利息费用口径不一致,所以还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上所得税付现。这样现金流量利息分子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税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分母口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