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内容
按所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详细程度,商业银行会计科目可分为总分科目和明细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商业银行业务是对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不同经济内容所作的总括分类所提供的是总括指标。总分科目的名称及核算内容具有较强的统一性,科目的设置应高度集中,按照经济内容划分的五类会计科目均为总分科目。
在我国,总分类科目原则上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会计制度的形式颁布实施。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明细科目又分二级明细科目和三级明细科目发展内容。商业银行业务明细科目是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需要和权限增设的科目,是各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的特点和经营管理要求而设置的会计科目。例如某商业银行吸收李丽存入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商业银行业务要对该项存款进行核算,需要设置科目如下:吸收存款——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李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