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收入核算主要内容?计算方法
利息收入是商业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收取的利息,在营业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利息收入核算是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的主要财务成果。这些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核算例如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贷款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利息收入,例如与中央银行或同业银行之间有资金往来业务的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的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规定计提应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利息收入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为:(1)商业银行计提利息时借:应收利息—— ××户贷款——利息调整(借方差额)贷: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户贷款——利息调整(贷方差额)(2)商业银行收到利息时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应收利息—— ××户(3)期末结转利润时期末,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借: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户贷: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