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分析
许多企业因遭财务舞弊起诉而破产,其结果就是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于2002年7月30日经乔治·布什总统签发生效。
公司财务治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被认为是自20世纪30年代最初的证券法颁布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证券立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一个重要规定就是要保证其公司财务报表的正确性。公司财务治理所有公众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每年以及每季度都必须证明他们:①已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表;②未发现存在任何使财务报表误导的错误或遗漏;③确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公允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成果(利润表)。有些证据表明,公司财务治理这些证明要求正在影响公司的行为。例如,南方保健公司前首席财务官韦斯顿·史密斯向联邦机构反映了公司存在重大会计舞弊的嫌疑,因为他不愿意证明南方保健公司的财务报表基本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