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无形资产分录
外购无形资产分录,外购无形资产成本包括行社的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一)外购无形资产.按购买价款、相关悦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作为人账价值。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外购无形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钩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位之间的差额,除予以资本化以外,应在信用期间内计人当期损益。
(二)投资者投人的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人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作为人账价值。
(四)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捐蹭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人账价值;捐赚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