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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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净利润)的分配应按照下列顺序分配.并构成了利润分配管理的主要内容。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利润分配管理可以在5年之内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连续5年未弥补的亏祝用税后利润弥补。其中,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可以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管理也可以用盈余公积转人。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后。根据企业的需要.利润分配管理可用于弥补亏扣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公积金的余捅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这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背节理的需要、控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水平.以及调整各年度利润分配的波动。
    (4)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根据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管理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分配管理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篮事会违反相关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利润分配管理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另外.利润分配管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