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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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此条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且是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不出席会议股东的票数是不计算在内的。对于科创板、创业板、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采用AB股的公司,不需要持股51%就有相对控制权。对于没有采用AB股的公司,是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51%以上有相对控制权,不是持股51%有相对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