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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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履约督导有哪些?及方式和要点

采购合同履约督导的一般规定如下。(1)采购合同履为了供应商能如期交货,在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合同履采购方须进行督导。(2)履约督导要由验收单位或技术人员主办。(3)督导时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供应商改进,否则采购合同履应请采购方采取补救措施。(4)履约督导对于特殊采购要加强管理,采购合同履如紧急采购、大宗采购、精密设备和技术性高的产品的加工等。

采购合同履约督导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整体督导。自生产开始至交货验收结束,派有专人督导。(2)重点督导。根据合同需要到供应商工厂进行抽样检查,或检查合同中规定事项及要求事项。

国内采购合同履约督导要点如下。(1)原材料准备是否充足。(2)采购合同履设备及工具是否齐全。(3)生产计划与合同中所列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一致。(4)预定生产进度的安排是否合理,是否配合契约的交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