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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精算学什么?一文读懂

保险精算学起源于寿险中的保费计算,其保险精算学发展与寿险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保险精算学而人身保险精算则是从寿险经营的困境中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

早期的寿险组织经营的寿险业务有很大的局限,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寿险业务所承保的对象单一,保险精算学限制较多;其次,业务量小,尚未大规模经营寿险业务;最重要的是,保险精算学寿险经营缺乏严密的科学基础,表现在考虑的因素较少,有关计算粗糙不精确。在这样的背景下,结果造成寿险业不景气,保险精算学保险技术停滞不前。人身保险精算学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它保险精算学具有自身的理论渊源。1693年,英国天文学家、数学家埃德蒙·哈雷根据德国勃来斯洛市居民的死亡资料,编制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生命表,用科学的方法精确地计算出各年龄段人口的死亡率。哈雷在其中对死亡率、生存率以及死亡率随年龄不同而异等概念的研究,不仅使产生于12世纪的年金价格计算更为精确,也为保险精算学后来精算的产生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1724年,法国数学家亚伯拉罕·棣莫弗通过对死亡率及其模型做过的大量研究,提出了一个死亡法则,保险精算学即将一定年龄对应的生存人数看作这一年龄的函数。棣莫弗的这一死亡法则成功地计算和简化了当时棘手的年金问题。这些科学家的工作为人身保险精算学的建立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奠定了其数理基础。18世纪中期,托马斯·辛普森根据哈雷的死亡表构造了依据死亡率变化而变化的保险费率表。后来,詹姆斯·多德森又根据年龄的差异确定了更为精确的保险费率表,进一步为精算奠定了基础。1756年,英国人詹姆斯·道森被以年龄偏大为由拒保,鉴于此事,他提出了保险费应与死亡率相挂钩,随投保人的年龄和预期寿命不同而有所差异等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这一理念就是现代人身保险精算学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