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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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有权性质详细分类

企业所有权理论认为,给予专用性资产所有者企业所有权是对专用性资产的最好保护,企业所有权性质强调企业的边界是由企业产权决定的,企业的本质是物质资产的结合。企业所有权理论也是在一个不完全契约框架下来理解企业,企业所有权理论就是为了尽可能地消除这种契约不完全所带来的交易费用。

该理论认为,虽然交易双方涉及专用性投资的契约是不完全的,但是这并非意味着所有的权利都是含糊不清的。所有的契约权利可以分为“具体权利”和“剩余权利”两类。所谓具体权利,就是契约中已经明确规定的对物质资产的权利,比如利润分成比例,交货时间等。所谓剩余权利,就是初始契约中没有规定的所有对物质资产的权利,企业所有权性质包括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企业所有权性质剩余索取权即企业总收益中扣除成本、费用后剩余收益部分的索取权。因为进入企业的契约是不完备的,未来世界是不确定的,要使所有企业成员都得到固定的合同收入是不可能的(n个常数之和不可能等于一个变数),这就是剩余索取权的由来。传统的产权经济学通常将剩余索取权或剩余收入权作为所有权的象征,认为资产的所有者有权获取资产的剩余收益。

剩余控制权是企业所有权理论定义的一种新的权利,即合同中无法事前规定的、对企业资产和经济活动的指挥权。因为进入企业的契约是不完备的详细分类,未来世界是不确定的,当企业所有权性质实际状态出现时,必须有人决定如何填补契约中的“漏洞”(包括解除对某些参与人的合同),这就是剩余控制权的由来(格罗斯曼、哈特,1985)。哈特明确将剩余控制权等同于企业所有权。企业所有权性质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一方,可以按照任何不与先前的契约、惯例和法律相违背的方式决定资产的所有用法。